现金管理原则【现金管理与结算】

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

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现金管理原则【现金管理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