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的界定机制

部门职责的界定机制

一、职责界定理念


为企业发展尽职尽责是职能管理部门和管理者的最高使命。


建立并运行职责界定机制,形成职能准确、责任清晰、权限明确的企业职能部门职责系统。强化职能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导引并要求管理部门和管理者,严格履行职责,合理行使职权,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二、职责管理目标


(一)健全和完善职能部门职责系统。


(二)建立并运行职能部门职责条例。


(三)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完成或完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设置和调整界定工作。


三、职责模式——“三坚持一强调”


职责模式是职责界定的基本形式和规定式样。这里提出的是“三坚持一强调”的基本模式。即:


坚持职能决定责任。


坚持责任重于职权。


坚持职责条例督导工作。


强调权限保障职责。


四、职责准则


(一)责任准则


所有管理者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行为及工作结果负责。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二)职权准则


在管理运转中,公司要求并监督管理部门和管理者,严格按照规定职责范围行使职权。不容许越职越级越权。这不仅是对下级的规范和约束。对滥用职权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滥用职权的人员要严肃惩戒。


五、职责设计


职责设计是指职能部门职责系统总体设置与分解。主要任务包括:职能结构与分工、责任划分与确定、权限构成与分配。


六、职责条例


职责条例是职能部门职责设置的规范性文件。条例对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与权限设置,要作出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集中体现了职责定位的原则性、合理性和权威性,是指导职责部门和管理开展工作的行动纲领。企业各类职能部门,均应设置并实施职责条例。


职责条例一般由四个主体要素和七个辅助要素构成。


四个主体要素包括:基本职能、工作范围、责任界定和权限裁量。


七个辅助要素包括:部门名称、管理层级、主管职务、直接上级、主要岗位、部门属性、第一责任。


七、专职部门


公司要设置承担职责设置管理工作的专职部门,一般由人力资源部承担此职能。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按照公司要求,人力资源部负责职责模式的提出,职责条例式样和体例的设计;负责各职能部门职责条例的技术审核和报批,在技术规范要求方面协助各职能部门建立或修订职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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