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谈谈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

(讨论)谈谈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由于08年新的所得税法开始正式执行,所以08年的所得税汇算,可以说是与往年有了很大的不同。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
  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于任何企业都至关重要,因为2008年是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年,也是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和过渡年,自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执行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配套过渡文件,这些补充配套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一年的经营业绩及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多少,很多赢利企业,由于财务人员不能准确掌握和运用税收政策,费用列支和帐务处理不尽合理,致使企业申报纳税误差较大,就有可能导致今年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出现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或留下潜在的税务风险。
另外,为解决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政策冲突问题,税务部门还对现行税收法规进行了必要清理和废除。

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摆在企业面前的难题。财务人员应如何积极应对,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如何规避因新法规实施所带来的纳税风险?如何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如何在今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等工作?
请大家谈谈各自的想法和做法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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