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种介绍—社会保险费

税(费)种介绍—社会保险费一、社会保险费概述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有什么特征?
答:社会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法定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自愿。凡属于法律规定范围的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3)互济性。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统一调剂使用,使社会劳动者共同承担社会风险。
(4)福利性。社会保险项目齐全,基本解决了职工的生、老、病、残、死、失业等问题;各项保险待遇计发基本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且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税前列支,并由国家财政保障。
   (5)社会性。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的劳动者,是一种社会行为,需要全社会参与。它保障能力取决于社会化程度,社会化程度越高,社会保险的保障能力就越强。
    3、我国现行社会保险有哪些内容?
答:(1)养老保险: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决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是社会劳动者在因为疾病、受伤等原因需要诊断、检查和治疗时,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其他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引起职业病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为负伤、致残者和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制度。
(4)生育保险: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劳动者由于生育子女暂时失去劳动力、中断工作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失业保险:是指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生活费、医疗费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职业介绍等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4、什么是社会保险费?
答:社会保险费是由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这五项费种组成的总称。
(1)基本养老保险费: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依照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依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率或费额缴纳的费用。
(3)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依照失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4)工伤保险费: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5)生育保险费: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

二、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5、什么是社会保险登记?
答: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6、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答: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所需材料:
⑴填写《XX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
⑵提供如下申报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①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②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③地方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
⑤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2)办事程序: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缴费单位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3)对《xx市地方税务局、xx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通知》施行前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应当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7、什么是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答: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是指依据《xx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对缴费单位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行为实行登记的一种管理制度,也是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按照参保关系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办理。
8、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答: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应当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5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9、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变更?
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等税务登记事项的,主管地税机关在缴费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办理缴费登记变更事项。
缴费单位自变更之日30日内,凭有关变更证明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新。
地方税务机关将缴费登记变更信息及时传输给社保经办机构。
10、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的注销?
答:缴费单位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等因各种情形依法终止的,按下列顺序办理注销手续:
(1)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注销证明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或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如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的,先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预注销及减员手续,再于5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注销手续,并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清缴社会保险费;
如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构受理的,先申请办理缴费登记注销手续,再于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预注销及减员手续,并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清缴社会保险费,
(3)缴费登记注销手续完毕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正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中止参保人员、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三、参保手续办理
11、初次参保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答:(1)办理条件: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办理凭证:
⑴填报《xx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xx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一式二份)。
⑵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①订立的职工劳动合同(必须劳动部门备案)企业职工花名册;
②上个月单位职工工资单复印件(含记账凭证);
③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④原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手册;
⑤新参保职工照片2张(1寸)。
12、缴费单位发生人员增减时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缴费单位参保登记后,发生参保职工增员或者减员的,应当自增员或者减员30日内,持新增人员或者减少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报《xx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职工增减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从实际受理增减登记之月起调整。
13、职工个人不愿意参保,单位就可以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吗?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对所有单位和个人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依法参保。任何单位都不能以职工个人意愿为由,回避缴费义务,任何个人也不能拒绝参保。单位作为社保费缴费的责任主体,不仅要承担起单位的缴费责任,也要主动地承担起职工个人缴费的代扣代缴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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