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集群融资创新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创新

 随着集群规模的扩大和产业分工的升级,正规金融成为集群中小企业的必然选择。 构建集群环境下中小企业正式融资制度的创新模式,是推动集群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保障。


  集群融资模式的演进


 从世界范围看,当前各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都呈现出明显的集群化趋势。在这些集群区域内,除少数大型核心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围绕某种产品形成分工网络,彼此间的关联度随产业的发展而逐渐加强。众所周知,融资难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小企业成长的关键因素,但同传统中小企业相比,集群内的中小企业融资具有不同的特征。


 现有的研究表明,在当前我国金融抑制严重的条件下,集群内中小企业表现出如此强劲的生命力,背后必有金融的巨大推动力。集群内中小企业具有融资优势已得到大量学者的证实。但是,目前学术界对集群中小企业融资优势的讨论主要集中在非正规金融方面,认为集群范围内以亲缘、乡缘、地缘为信用基础,促进了集群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在国家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条件下,非正规金融作为一种有效的替代,有力地推动了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


 据对浙江、广东等地产业集群的调查显示,在中小企业创办资金来源中,亲友借贷和自我积累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约占资金来源的50%-60%;来源于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则占总资金规模的30%;而来源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只占很小的比例。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种基于非正式社交网络的非正规金融,对集群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撑作用是有限的。在产业集群发展的初期,分工不明显,集群内中小企业主要为同质企业,相互间结网效应小。随着产业的发展和分工的不断细化,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网络效应逐渐显现,相互之间的关系由以亲缘地缘为主向以产业分工合作为基础演变,小范围、低频次的交易扩展为大范围、密集的交易。


 市场的深化与非正式社交网络的封闭性和排他性相互抵触,使得非正规金融难以满足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浙江温州产业集群调查,非正规金融的比重已逐年下降,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则逐年上升。因此,尽管非正规金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的不足;但产业集群的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突破非正式融资制度安排的局限,扩大外部正式金融供给。


 构建集群环境下中小企业正式融资制度的创新模式,是推动集群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保障。湖南省汨罗市再生资源产业集群通过构建由“一所一会三公司”组成的融资信用联合体,帮助集群内中小企业通过联保、互助等方式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较好地满足了企业对资金的缺口,也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的建设。这一案例给我们提供了集群中小企业正式融资制度的现实认识。


 社会资本和信用合作组织的作用


 (一)社会资本概念


 社会资本是社会学家首先使用过的一个概念,最早把社会资本概念化的是Granovetter,但学术界至今对究竟何为社会资本尚未形成统一概念,不同的学者从其学科范畴与研究范式出发,对社会资本概念作出了不同的界定。归纳起来,这些概念主要形成了微观、中观和宏观等三个研究层面。


 微观层面和中观层面的社会资本研究,主要着眼于个体行动者的关系指向特征及其自身社会地位状况对其所能获取的社会资本的影响,或者是关注行动者所在的社会网络整体的结构性特征及网络间的互动、制约对个体社会资源获取能力的影响。由于社会资本是蕴含于社会团体、社会网络之中,个人不能直接占有和运用它,只有通过成为该网络的成员、或建立起网络连带,才能接近与使用该资本。


 社会资本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之中。社会资本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一样,这种个人与组织的他人之间的联系可以给他个人带来未来的收益。社会资本往往是针对某种组织而言的。他在该组织中社会资本的多少反映了他与组织中其他人之间的人际联系在长期来看,可以给他带来的额外的利益的大小,其外在的指标可以表现为声誉、人缘、口碑等等。


 宏观层次的社会资本研究主要从区域或国家的角度出发,研究社会资本存量对本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在这个层次上,社会资本是组织内部为了成员间的相互利益而普遍认同和遵守的规范。普特南在对意大利中北部地区的研究中发现这些地区弥漫着浓厚的信任与合作风气,这种丰富的社会资本能协调人们的行动、提高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投资收益、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而著名学者福山给社会资本下的定义是:社会资本是促进两个或更多个人之间的合作的一种非正式规范。一个组织的社会资本的多寡反映了该组织内部所共同遵守的规范的强弱和成员之间凝聚力的大小,或者说组织对成员影响力的大小。如果个人违反了该组织的规范,就会受到惩罚,其社会资本减少;相反,如果遵守规范,他的社会资本就会不断增加。


 Montgomery把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引入到小额贷款领域。他认为,由于借款人的故意赖账行为会损害小组中其他成员的利益,也会损害该借款人在周围社区中的声誉和信誉度,从而会大大减少他个人的社会资本。如果借款人认为贷款的数额不足以弥补由于赖账而造成的自己在社会资本上面的损失,那他就不会故意不还款。Besley和Coate则讨论了连带责任对借款人还款积极性的影响,以及小组成员通过彼此存在的社会资本,对小组中出现债务拖欠的成员施加“同伴压力”。中国学者张捷也提出利用社区信用资源提升单个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进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路。


 由此可见,社会资本概念对我们探讨集群融资具有重要的启示。在产业集群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资本的信用机制表现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尽管基于小团体范围的社会资本不能适应大规模合作生产组织体系,但是,产生于社会资本的信用机制同样可以为正规金融安排所运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这种信任机制通过正式的途径传递给外部金融机构,同时不降低对组织成员的制约作用。这就需要应用社会资本理论,进行组织和制度上的创新,设计新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


 (二)信用合作组织的性质和作用机制


 在传统的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抵押担保品的缺乏,作为一个外来机构,贷款银行往往对借款人只具有很弱的约束力。因此,如何避免发放中小企业贷款后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就变得尤为突出。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有些商业银行运用“关系型借贷”,发展了以信贷员对每一借款人进行密切分析、紧密跟踪的方式,例如台州市商业银行,采取信贷员与贷款者频繁接触的方式获取“软信息”,成为以该模式成功运作的行业典范。但是,这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成本相对较高,因为银行既没有利用借款人相互之间已经拥有的软信息,全部依靠自己动手搜集,处理软信息的成本非常巨大;同时,也没有借助他们内部之间的同伴压力以保证贷款合同的顺利之行,因此营运成本也比较大,这使得采用该模式在初期往往出现亏损。


 随着业务的持续开展,贷款银行可以从已经发放的小额贷款业务中建立起借款人信用纪录和征信体系,并建立起小额贷款的个体信用评分模型,识别并吸引信用高的中小企业并与之进行长期合作,从而有利于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加强和利润水平的提高。但总体而言,这一模式的运营成本较高,相应要求较高的贷款利率水平,可能会导致贷款的覆盖率较低。而如果通过与具有一定社会资本的组织机构合作,借助这些本地的组织所拥有的丰富的信用资源建立信用合作组织,可以提高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效率。


 信用合作组织是由多个经济主体进行互惠合作而自主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金融机制和制度安排。对最终贷款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因为信用合作组织与贷款人之间往往存在一种长期的互利关系。这种长期互利关系的大小决定了这种约束力的强弱,也决定了这一信用合作组织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多寡。


 例如,在集群区域内,对某一与核心大企业配套生产的中小企业的贷款的发放,如果通过该核心企业,则可以大大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在有的集群内,行业协会对提高组织成员的市场应变能力、协调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作用,此时,如果通过行业协会向这些成员企业发放贷款,约束力也非常强。可以看出,信用合作组织的出现,连接了以往相互独立的贷款银行和借款企业,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关系转变为银行与信用合作组织、信用合作组织与中小企业间的三方的长期利益关系。由于银行与信用合作组织间也成为了长期合作关系,因此银行对其也具有相当强的约束力。


 (三)集群内信用合作组织的功能和意义


 对于集群环境而言,由于企业之间具有更为密切的联系,因此,一般认为集群组织有更强的社会资本,集群作为一个虚拟的组织对其中的企业具有约束作用,这也是目前研究集群内企业间接融资优势的立足点之一。


 目前,已有部分学者开始对集群间接融资优势的进行探讨,认为基于地理接近性的银行与中小企业间的信息程度增强,对多个同类型企业贷款的规模优势以及由于重复博弈导致的中小企业的声誉机制,是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优势产生的根源。但是,现有的研究仅仅还停留在理论分析的层面,并未有实证数据的支撑也没有具体案例的借鉴;而且,即使集群内社会资本的作用确实有利于企业融资行为的开展,在操作层面上如何将这种无形的社会资本的约束力转变为切实可实施的运作机制,也是问题的关键。


 基于上文的分析,在集群环境下利用信用合作组织开始中小企业集群融资,应当是可供选择的解决路径之一。集群环境为信用合作组织的设立提供了天然的优良环境,例如,可以利用当地政府设立专门的信用合组机构,也可利用已有的行业协会开展信用合作,或者在核心企业为龙头的集群内构架以核心企业为平台的信用合作组织。归结起来,信用合作组织在解决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中可以发挥以下作用:


 ——增强了信用关系,有助于控制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合作组织发放中小企业贷款,借助信用合作组织对贷款企业的强控制力抑制信用风险。信用合作组织作为集群内带有自律自组织性质的合作组织,比较容易与企业之间进行协商,能更便捷的解决问题。


 ——降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运营成本。由于信用合作组织的成员一般为当地人,对集群内部的环境比较了解,收集成本的信息低廉。而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合作组织批量发放贷款,大大降低了单个企业的运作成本。


 ——提升了集群内信用环境的建设。集群内通过信用合作组织的设立,将有效的归集中小企业的信息,并通过从已经发放的贷款业务中建立起借款人信用纪录和征信体系,提升了集群地区的整体信用水平和征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创新实践


 (一)汨罗市中小企业集群融资信用联合体运作模式


 汨罗地处湖南省东北部,自晚清以来,就是再生资源集散地,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也是汨罗市的主导产业。但是,由于观念、政策等制约因素,特别是资金瓶颈的制约,使得发脉于当地的再生资源利用经济在近十年来才真正形成市场。


 对于当地企业而言,由于各商业银行的借贷门槛过高、程序复杂且担保条件苛刻,因此,即使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也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加之当地的民间金融极度不发达,企业要发展只能依靠自有资金的投入以及亲友的借贷,资金的匮乏已经成为制约汨罗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2004年,经当地政府批准,汨罗市再生资源行业信用协会成立。作为一个自律性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组织,在信用协会成立的当年,就为规范会员的经营行为做了大量尝试,为当地社会信用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合作平台,但对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仍然作用有限。


 2005年,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的引导、当地政府的推动和行业信用协会的协作下,成立了专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信用联合体。


 信用联合体采用会员制作为信用基础。只有信用好、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管理较为完善、愿意共担风险,并且具有行业信用协会会员资格的企业才可以加入联合体。信用联合体以会员共担风险为基础,以“一所一会三公司”为组织形式,包括汨罗市再生资源行业财务服务所、汨罗市再生资源行业信用协会、汨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汨罗市恒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汨罗是财智会计咨询公司。其中,担保公司是联合体的核心,各个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构成了既能创造融资机会,又能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融资平台。信用联合体的组织构架如图1所示。


 图1信用联合体组织构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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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该信用联合体中,财务服务所作为财政局下属单位,以税收征管为主,履行全面管理和服务职能,主导行业发展和“一会三公司”运作。


 行业信用协会是汨罗市再生资源行业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组织,属于行业自律机构,对会员信用纪录和信用等级进行定期检查,向担保公司和开发银行推荐贷款企业,为协会会员提供服务,同时协助对会员企业的监督和监管。


 担保公司由当地政府通过城投公司注入资本金,城投公司作为担保公司的最大股东,对担保公司发展进行规范、引导,代表政府意志,体现政府信用。同时,由行业内几家规模较大企业共同出资,出资采用自愿原则,同时也鼓励小额出资人成为担保公司股东。


 每年担保公司都会信用联合体会员进行信用评级,确定担保限额。会员按照是否参股担保公司分为担保公司股东会员和非股东会员。对于股东会员,评级参考标准包括股东出资额、信用纪录、企业规模、对联合体贡献度等;为控制风险,原则上每个股东会员担保限额不高于出资额的4倍,且评级标准和历次评级报告须经审定。


 股东会员缴纳股本金既为本企业提供担保,也为其他会员和非会员企业提供担保,使企业既要约束自身信用行为,又要关心和监督其他企业信用行为。在实际操作中,担保公司要求企业为自身和其他企业提供反担保,一方面企业对其反担保资产作出不再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承诺,并将反担保权证交由担保公司统一管理。


 资产公司由当地几家大型企业出资入股,作为承贷主体,是企业的统贷平台,负责发放贷款以及回收贷款本息。


 会计公司隶属于当地财政局,为行业所有一般纳税人企业代理会计记账;同时,为服务所、行业信用协会、资产公司、担保公司适时提供企业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监督银行信贷自己的使用。


 汨罗市还同时设立了信贷资金监管领导小组以及银行贷款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一会一所三公司”和受贷企业进行稽核和检查,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企业或个人采取措施确保贷款安全。


 从2004年开始,汨罗市采用该模式为再生资源集群内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支持。截止到2006年底,开行已累计向汨罗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86亿元,贷款余额1.46亿元。信用联合体在创造平等融资机会、支持地方产业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大力体现。汨罗市税收总额由2004年的4211万元迅速上升到2006年的2.67亿元,增长了5倍;安排就业人数由2004年的2.8万人上升到3.4万人。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了较好的满足,集群内企业的数量由2004年不到200家发展到目前的1000家左右。通过资金的投入,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规模迅速发展壮大,2005年该集群还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重点领域。


 (二)“汨罗模式”的启示


 首先,“一所一会三公司”的信用联合体形式切实解决了集群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其经验可总结为“信用建设先行,风险多方分散,制度建设保证”。


 汨罗再生产业集群内的企业,要向信用联合体提出贷款申请,必须先成为行业信用协会的成员,而对于行业信用协会的成员则有一套严格的审批和检查,只有通过的企业才有资格成为会员,而且信用协会定期公布企业等级评估结果和违约名单,对中小企业进行了有效的约束。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信用联合体还通过财务服务所以税收征管和会计委派为纽带,通过会计公司的财务服务市场化运作,有效地提高了中小企业财务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在此基础上,通过互助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资产管理公司防范自身承担的贷款风险、企业间联合互保等机制,有效地分散了贷款银行的风险,通过风险的分散,较好的利用了各方主体的内部监督作用。最后,汨罗市再生资源集群在信用联合体的建设中,充分认识到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将“一所一会三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摆上日程,实现了各方面无缝隙化制度管理,保证了信用联合体的正常运作和规模的进一步拓展。


 其次,行业信用协会不断开展各种服务,加强了企业的依赖性和社会资本的约束性。


 在汨罗市再生资源行业信用协会成立的初期,协会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向企业收取的会费。2006年,信用协会又相继成立了回收公司和物流公司,为其会员企业提供统一回收、统一运输的服务,受到企业的欢迎,企业入会的积极性逐渐加强。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申请加入信用协会的中小企业并没有融资需求,但感觉入会就是找到了“娘家”。行业信用协会成立以来,会员数已有2004年的32家发展到2007年7月的220家,且增长的速度在不断提高。


 企业对信用协会的依赖性越强,加入协会的积极性越大,信用协会组织的社会资本的作用就更为明显。加入信用协会以后,企业的各项生产活动甚至企业主的个人行为,都被纳入到协会的监督管理中来,极大的约束了企业主恶意逃废债务的动机。到目前为之,开发银行对汨罗地区的企业贷款还没有发生一笔拖欠本息的情况。


 第三,在机构的设置上,为避免各主体间沟通不畅导致的合作障碍,在人员的安排上,将“一所一会三公司”的机构的负责人员有部分的交叉,如行业信用协会的会长同时兼任担保公司的董事长。这样有利于机构和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统一步调,有效避免了各机构在运作中“各自为政”或涉及各自利益而导致整个信用联合体的效率低下。


 汨罗市再生资源产业集群信用联合体的成功运作,为运用信用合作组织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提供了实践操作的案例。这说明基于信用合作组织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既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又同时具有现实中的操作性。而且,目前除开发银行以外,商业性银行也开始表现出对该贷款模式的兴趣,并已逐步参与到运作中来,这为该模式的商业化推广奠定了基础。


 中小企业集群融资“鸟巢模式”的构建


 (一)“鸟巢模式”构架


 根据对基于信用合作组织的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创新的理论分析以及对湖南省汨罗市的案例分析,本文提出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鸟巢模式”。


 之所以称之为“鸟巢模式”,是因为在该模式中,单一的每个机构个体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作用非常有限,这也是现实情况下单一的担保公司、行业协会、地区征信体系的运行效果的写照。但是,将这些机构通过集群内的社会资本有机的组织到一体时,就能较好的发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这好比鸟巢,拆散来看,都是干枯的短小树枝,并无实际作用,但通过搭建一个组织严密、相互纠缠的树枝网络,就能成为具有巨大承托力的“鸟巢”。


 图2中小企业集群融资“鸟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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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表示了该模式的基本构架。“鸟巢模式”有效性的根源来自于各方主体的参与放大和强化了集群内社会资本的作用,使得过去只能在较狭小范围实现的非正规金融运作机制扩展到正规金融的安排中来。


 “鸟巢模式”的主体主要包括贷款银行、中小企业、联结银行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机构,各个主体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是一种共生的关系,他们一起构成中小企业融资的生态系统。中小企业是融资生态环境中重要主体,按照自愿原则组建信用协会,信用协会实行严格入会制度和信用评估制度,在门槛上就排除了不良的一些中小企业,并定期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状况评估,由于集群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很容易了解会员的具体实时情况如是否买码赌博、违法乱纪、家庭不合等情况,能准确地对其进行信用评估。


 担保公司根据信用协会以及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中小企业进行综合信用评估并给予授信,并将中小企业的信息及时公布反馈给承贷平台,承贷平台对申贷中小企业进行贷款评审,并打捆向银行进行申报,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贷款。在团体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中,为增强抗风险能力,以自愿组合的形式实行互保机制,一旦某个企业违约,整体互保团体都会受到牵连而贷不到款。


 由于集群的根植性和社会资本的作用,实力不足和信用差的中小企业是难以形成互保的,必然会在竞争中被淘汰。融资服务机构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融资服务平台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监管资金的流动和使用状况。融资服务机构共同对中小企业进行评估和监督,银行则根据融资服务机构综合的信息进行评审,同时也对融资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这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贷款银行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形成复杂网络结构的“鸟巢模式”。


 (二)“鸟巢模式”探究


 在“鸟巢模式”下,最为关键的就是信用合作组织的组织和设立以及运行制度的设计。要保证模式的有效运作,一个关键是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要具有足够强的社会资本对其成员企业具有足够大的约束力;其次、该信用合组组织必须具有较高的运行效率。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信用合作组织对最终贷款人缺乏足够的约束力,那么这种安排无法实现最终借款人的信用增级,结果是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被转嫁到信用合作组织身上;如果中间组织自身的运行效率低下,或者激励机制缺乏,那么很大程度上有信用合作组织带来的信贷成本节约被组织本身所损耗,最终结果只能是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可得性。


 鉴于此,在信用合作组织设立时,应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


 首先,应尽量将集群区域的政府纳入到框架中,但考虑到政府直接参与可能会带来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因此,建议政府的参与主要在对违约后的司法惩戒方面,而不宜对正常的贷款活动进行过多干预。


 同时,要充分发挥集群内中小企业的内部监督作用,组织内部各机构中应有大量的集群内企业主或相关人员组成,因为只有他们的参与才能真正减少监督成本,完全的外来商业性机构并不适应于本模式,而且机构之间过于独立的关系也不利于整体协同效应发挥。而且,行业协会或信用协会要真正发挥其为集群企业服务的功能,间接加强成员企业对该组织的依赖性和根植性,在为企业切实提供帮助的同时加强了组织的密度,作为连接中小企业与组织内其他贷款操作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最后,政府作为产业发展的引导者和规划制定者,要注意引导集群内产业链的形成,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企业之间的约束力明显弱过处于上下游环节的企业,因此,有必要加强集群内分工协作网络的进一步深化。


 由于我国的产业集群具有不同的特征,在信用合作组织的设计上,也应因地制宜。对于在珠三角地区广泛存在的以外来企业为龙头、区域内众多的中小企业都为之进行配套生产的集群,就可充分利用大型核心企业的信息优势及其影响力,设计以大企业为平台的信用合作组织。


 如在宁波市的服装产业集群内,就有由若干家大型企业出资组建的担保公司,专为其提供配套生产服务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业务,而且该担保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仅仅在于解决配套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以浙江专业镇为代表的以内生型集群,就可以充分利用中小企业相互之间的“同辈压力”开展互助担保、联合担保的形式,本文中汨罗也属于这种集群类型。


 此外,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很多地区通过建设产业工业园区进行产业聚集,这种典型的园区类集群内的企业一般不具备传统集群企业的生产关联性,或者相互之间的关联性很小,在这类集群中,应当将园区管理机构的作用纳入进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融资信用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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