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发生的成本为何要做纳税调整?

真实发生的成本为何要做纳税调整?        问:我是做铁粉生意的一个一般纳税人,进货全部是从个体户铁矿选厂进货,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增值税我在所属国税按13%税率缴税,现在成本按实际发生的价格拿白条下帐,国税局查帐时把白条全部调出作纳税调增处理。我认为不合理,因为那是实实在在的进货成本。请问我该如何核算进货成本?

答:对于白条列支的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

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

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对于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因此,税务机关的处理是正确的。贵公司可以要求销售方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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