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中介跃跃欲分“高新企业鉴证羹”

财务中介跃跃欲分“高新企业鉴证羹”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得税收优惠政策中最大的那块蛋糕——15%的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即将开始,但国家明确规定了申报企业要提供经中介机构鉴证的相关数据。山东省众多财务中介跃跃欲试,想从中分得这杯“羹”。

  “要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求十分严格,需要出具中介机构鉴证的相关报表。”济南市科技局高新处处长张振敏分析道。“这块鉴证业务势必成为各财务中介的争夺对象。”百丞税务咨询机构总经理朱自永预测说。


  据了解,辽宁、河南等省已经对财务中介机构进行遴选。但山东省的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我们不知道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是否都有机会,但大家都在准备着。”采访中,山东的众多财务中介负责人有些忐忑地说。


  据介绍,能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财务中介必须具备一些“硬实力”,如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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