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首年物流外企仍享优惠

新税法首年物流外企仍享优惠

  “我们终于可以享受‘国民待遇’了。”提起从今年开始实行的“两税合一”政策,身为苏州工业园区某国有物流公司总裁的姚武,有些兴奋地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据了解,以往对于像姚先生所在的国有物流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也实行某些税收优惠政策,但比例很小。而税收新政之后,姚先生所在的物流公司将由原来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到25%,实惠了很多。


  税率从高调低受到内资物流企业的“振臂欢呼”似乎并不难理解,然而税率由低到高也并未想象中那样让众多外资企业“谈税色变”。


  深圳日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第一家入驻深圳福田保税区的日资物流企业。公司财务部的周先生对记者表示,目前税率调整对企业影响还不大。周先生解释说,由于深圳是特区,无论内外资企业都执行15%的优惠税率,因此税率上调是物流企业的整体调整,而非某个个体的改变;另一方面税率调整是逐年递增,并不是一步到位,而是有五年的过渡期,目前日通物流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仅上调了3个百分点。


  持同样看法的还有天津叶水福物流有限公司的李昭平副总经理,他表示叶水福目前还在享受“六免三减”的优惠政策。按此政策,将一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直到2009年。这也是符合新税法过渡优惠政策规定的,即“从今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将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记者还采访了宁波保税区奇美物流有限公司的林圣豪经理,他表示奇美物流目前还没有盈利,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这种情况,新税法的过渡优惠政策也有相关规定,即“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另外,大连保税区东芝物流有限公司的王小姐表示,外资企业是否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得看当地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定性,如2006年东芝物流被定性为生产性外资投资企业,就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新税法过渡优惠政策延续了这一做法。据规定,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深圳沙头角、大连、广州、厦门象屿、张家港、海口、青岛、宁波、福州、汕头、珠海、深圳盐田保税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尽管接受采访的外资企业几乎都表示新税法目前来说对企业影响不大,但深圳日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周先生还是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表示,物流行业本身已经属于微利行业,税率上调幅度如此之大,会加重企业的负担。作为外资企业,此前吸引投资者来深圳投资的重要原因即是企业所得税税率较低,一旦税率逐年提高,势必会影响外资物流企业在华的继续投资。为了应对未来的影响,日通物流目前已经开始采取拓展业务和控制成本的“两手抓”战略,将人工加班时间缩短,严格控制物流采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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